裁判问题是比赛运动中的最大问题,在目前来说,是癌细胞、毒瘤,是久治不愈,甚至是难以根治的大问题。这一“顽症”不单存在于体育比赛中,凡是比赛,这颗毒瘤都可能存在。它赖以生存的土壤就在于某些比赛规则的不具体和部分规则的不合理。
我们也先“去掉”人为的因素不谈。假定裁判员个个都是完人,个个都是圣人,不食人间烟火,没有七情六欲,裁定判决的结果也未必公正,未必合理。因为对于艺术门类来说,“评分”本身就显得滑稽。毕加索的画和列宾的画放在一起,虽然同样是油画,怎么来评?说我喜欢毕加索和我喜欢列宾的两个人,不仅都对,而且都会有十足的理由。
体育比赛更是如此。因为它同样有个比赛规则问题。而且体育运动中,有些比赛规则和评分标准也许问题更大。
既是比赛,就要有一定的规则。前提是规则必须是公正的,科学的,合理的,具体细致而又可施可行的。我不敢说体育比赛的规则不公正不科学不合理,我只说它是具体的吗,它细致吗,可行吗?以足球比赛做例子。“无意手球”,这是什么意思,谁来判断有意还是无意?裁判员。裁判员凭什么说他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呢?凭的是裁判员的感觉。感觉可靠吗?同样的,“合理冲撞”,这就更难判断。怎样算是“合理”怎样又“不合理”呢,还是裁判员的感觉。感觉能成为一个具体的判断标准吗?感觉这个尺度怎样衡量,怎样检验?还有,“球从空中飞出边线就叫出界”,这就更加荒唐了。怎么证实这一判决,怎样检验这一裁定?能让地球停止旋转、球在空中“定格”吗?一个无法验证的标准,能说它是公正的科学的合理的吗?它是可行的吗?出了边线还无所谓,无非是你发球我发球,只是一个发球权问题;出了底线也无所谓,多判一个角球罢了。在“空中”进了球门线怎么判?巡边员就刚好与球门呈“0”度角吗,不站在0 度角的位置上,是根本无法判断的。而这一球又事关重大。说它进了,说它没进,都关系到一场球的胜负。用回放电视录像来验证吧。休想,运动场上公平公正的“解释者”、足球界的“权威们”,根本不承认电视的存在。在“感觉”与“科学”之间,他们只相信感觉而不相信科学。
体育规则是人制定的。体育规则当然也就为人所利用。公平公正是奥林匹克的口号,更是奥林匹克的精神。但“公平公正”也可以作为理由为人所用。
中国的乒乓球实力太强大了,在公平的“理由”之下,先修改发球的标准,又加大乒乓球的直径,再改变记分方法,后限制参赛人数、调整排名次序,将中国的两名强手排在同一个半区,让你们先互相“残杀”,以遏制中国乒乓球的势头。从普及乒乓球运动的角度来看,未必不合理。但是,美国的田径实力这么强大,采取过什么“措施”对他们进行强有力的“遏制”呢。君不见400米跑的前3名,不都是美国运动员吗?
女子举重也是中国的强项。在公平的旗号下,限制我们参赛的人数和参赛的项目;跳水更是我们中国的夺金大项,也好办,限制“难度系数”,以遏制你高水平的发挥……
日本是柔道强国。这次奥运会他们光是从柔道这一个“筐”里,就捡回一大把金牌。又有什么样的措施遏制日本在柔道上的强势?
我孤陋寡闻。我不知道对其他国家进行过什么限制。旦愿我没有冤枉谁。
中国是大国。中国不是强国。弱者被人欺。我们是在公平公正的幌子下被人欺负。
怎么办呢?
国人当自强!(作者系著名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