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男篮“梦之队”在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上出神入化的表演倾倒了全球观众,但如此的情景在现代奥运会的前80年却根本看不到,因为当时《奥林匹克宪章》上赫然写着“不接受职业选手参与”的条文。
■初期奥运会拒绝职业化
职业运动员是指以体育运动为职业、以比赛收入为生活来源的运动员。而业余运动员则是纯粹出于爱好参加体育训练和比赛。1896年首届奥运会,东道主沿袭了古奥运会旧制不设团体项目、不准女子和职业选手参加,意大利仅有一名运动员孤身前往参赛,却由于被认为是职业运动员而吃了“闭门羹”。当时参加比赛的许多选手对奥运会并不了解,无论他是哪国运动员,只要他在雅典,并且有兴趣就能参加。博蓝德是在雅典旅游的牛津大学生,网球爱好者,一时技痒,临时参赛,结果取得单打冠军,还与德国的一名网球选手合作,在双打中获胜。美国选手都来自哈佛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他们自行组织,自筹经费,且以观光为主。1931年,在国际奥委会的敦促下,国际业余田径联合会指控芬兰长跑名将鲁米是职业选手,使这位叱咤一时、在奥运会上累计夺得9枚金牌的巨星过早地陨落了。
■天才索普含冤七十春秋
由于职业和业余的界限在许多情况下本来就很难界定,奥运史上留下了不少这方面的错案、冤案,最值得一提的是美国选手索普蒙受的长达70个春秋的不白之冤。
1912年的斯德哥尔摩奥运会,田径赛同时设立了五项、十项两个男子全能项目。全能被称为“铁人项目”,参加一项都非常不易,可索普不仅参加两项,且连获两枚金牌。为他颁奖的瑞典国王格斯塔夫称其为“世界上最了不起的运动员”。回国后,美国总统也特意召见了他。然而时隔一年,国际奥委会在洛桑开会时,却借口索普曾为一个半职业棒球队打过球,丧失了所谓的“业余性”,决定追回他的两枚金牌,并取消他以后参加业余比赛的资格。21岁时,索普确实应邀在洛杉矶一家棒球队里打过球,但仅两个暑假,所得报酬微乎其微,根本谈不上“职业化”。
1953年3月28日,索普在加利福尼亚的一个小镇含冤死去。时年65岁的老人在弥留之际,只留下一句话:“还我金牌!”
1983年10月,国际奥委会决定为索普恢复名誉。萨马兰奇主席亲自奔赴洛杉矶,将两枚奥运会金牌重新归还给索普的子女。萨翁的这一举动向全世界表明,奥运会决心告别狭隘的“业余原则”,向包括职业运动员在内的所有高水平运动员敞开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