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开赛以来,中国军团有成功有收获,也有失败和教训,同时也暴露了许多问题,最为引人关注的便是有关用人方面的争议不断。先有姚明公开抱怨该来的没来,而入选的有些队员出工不出力,意志品质差,接着是人们对陈宏淘汰夏煊泽,孔令辉取代闫森以及吊环王董震的落选普遍质疑。据说陈宏的最终入选是因为其女友高凌担负着女双混双的夺金重任,而另外两位的命运也似乎都是被实力之外的因素所左右。
以上诸说法和猜测,不一定完全准确,但从这些队员的场上表现来看,显然也不是空穴来风。中国男篮对西班牙、阿根廷、意大利的三场溃败,很多队员都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水平,即使险胜新西兰的那场,也只是姚明的个人秀。孔令辉年龄偏大,技术落伍已是不争的事实,相比之下王励勤和闫森的双打组合应该比他和王皓的组合更具有优势。陈宏在大赛当中的心理素质差是人所共知的,比赛中也的确印证了这一点。中国体操队放弃在吊环项目上夺金希望很大的董震,就是为了力保男团金牌,却因为新人的发挥失常,功亏一溃,不由地让人联想到什么叫鸡飞蛋打。
这都源于在人才选拔上,往往上级领导和教练的个人意志就决定了一切,甚至掺杂进一些名气,人情等方面的因素。而运动员本身则对去留无能为力,有时实力都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样做的负面影响是很大的,一方面,运动员经过数年的艰苦训练,就是为了在国际大赛上展示,有实力却遭到落选,对他们来说极不公平,会直接地打击了他们对所从事事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会使入选的队员背上了不必要的心理压力,不能正常发挥水平。
当然也不可否认,领导和教练在选拔队员时,有自己的一套方法和标准,会对全局做一个通盘的考虑,比如为了锻炼新人,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做准备,比如是为了采取“保车弃卒”战术需要等等,他们最终的目的也都是为了取得更理想的成绩。但是,公平,当然也包括选拔的公平,是更快更高更强的奥运精神的前提,这些理由不足以让运动员牺牲个人利益,来满足所谓的集体利益(有时就是领导利益),不足以随意地违背公平原则。在四年一次的奥运盛会上,所有国家都有责任有义务派出最优秀的运动员同场竞技,奉献最精彩的比赛。
美国,澳大利亚等体育强国的选择制度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他们有一套完善的选拔体系,每个运动员都在同一个标准下,凭实力取得奥运资格,名气,以往成绩统统无效。女飞人琼斯就是在资格赛上成绩不佳被淘汰的,“金童”索普也差点没拿到400米自由泳的参赛权。
尽快让奥运选拔制度规范起来,应该是当务之急。四年很快,别总是由于人为的因素让中国的体育看上去有些乱!
作者:清末明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