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宋云巍
雅典奥运会的田径赛场发生了一件怪事,在女子七项全能的200米比赛中,一名美国选手在发令枪响后竟然没有动弹,而其他选手都跑了出去,显然比赛是在正常进行的,而这位美国选手自然就没有200米跑的成绩。但在听了这位选手痛哭流涕的倾诉后,赛事组织者竟然给了她在之后一组补赛的机会。
这是我从北京时间昨天凌晨的电视转播里看到的,由于缺少相关的报道,其中来龙去脉不得而知。其实之前,还有一件事也很让我疑惑,美国选手佩尔索在男子200米仰泳决赛中首先触壁后先是被取消成绩,后来又重新被认定为冠军。关于这件事,好在通过欧洲媒体同行的努力工作,我们可以了解一些内中缘由。首先是佩尔索的转身被裁定为“犯规”,因此成绩被取消,接着是佩尔索和美国游泳队提出抗议,经过国际泳联技术委员会的判定,“犯规裁定”被取消,佩尔索金牌失而复得。
故事还没有完,根据国际泳联的申明,“犯规裁定”被取消的原因,首先是因为证据不充分,其次居然是因为这个“犯规裁定”没有按照国际泳联技术委员会规定的标准语言来表述。所以,国际泳联不仅把金牌还给了佩尔索,而且将做出判罚的法国裁判的执法资格取消了,而这名法国裁判已经有了25年裁判经验。
从这两件事中,至少可以得出结论,即使在奥运会的比赛中,比赛结果也不是不可改变的。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两个事件中,申诉得利的都是美国运动员,而中国运动员在奥运会上的申诉也不少,但好像从来没有得到过对自己有利的改判,比如在女子射箭个人比赛中两个10环被判为0环的何影。而也正因为如此,我们现在对待申诉这件事也开始有些消极,比如在女子100米蛙泳比赛中被判犯规的齐晖,就连申诉的机会都放弃了。其实,必要的申诉还是需要的,至少通过积极的申诉,可以进一步搞清楚自己“吃亏”的原因,同时让裁判听到自己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