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绝不是一个好标题,对美国队充满了同情、惋惜,抑或有点提醒的意思,带有明显的“亲美”倾向。但我也没办法,谁让NBA那么有名,那么家喻户晓。也许,这个标题用《立陶宛人用三分射死“梦六队”》更受人欢迎。
不管怎么说,
NBA的球星们21日晚上终于领教了立陶宛球星们投篮的准头,而立陶宛人也终于让美国“梦之队”成为自己三分球的“刀下鬼”,多少弥补了4年前的遗憾。
那是在悉尼奥运会的半决赛中,比赛还剩下最后4秒钟,立陶宛以83:85落后“梦四队”。这时,控球的立陶宛球员得到一个绝好的三分远投机会,可惜稍微差了几毫米,球没有进,只是吓了美国人一跳,而让“梦四队”幸运地步入决赛,保持了自1992年以来美国NBA球员参加奥运会后的不败纪录。
4年前投失那个三分球的小伙子,正是这次奥运会男篮小组赛击败“梦六队”的功臣加斯克维塞斯。在终场前2分42秒钟、立陶宛以81:84落后时,这位身高1米93的控球后卫三分线外起身跳投,结果歪着身把球投进不说,还造成奥多姆犯规,一下连投带罚得了4分,使立陶宛反以85:84反超,就此结束“梦六队”的领先。
“梦六队”上半时曾两度领先10分,最终被超出,主要毁在对手的三分。加斯克维塞斯不仅投中了那个最最关键的三分球,而且之后在美国人的疯狂追赶下,又接连射进两个,这使他一晚上三分球12投7中,命中率接近60%。
美国人不是毁在一个加斯克维塞斯、而是整个立陶宛队多达13个三分球的“子弹”中。尽管立陶宛队高度超过“梦六队”,2米10以上的大个有仨,最高的2米18,而“梦六队”只有邓肯一个2米10以上的,但快攻得分也很了的,竟以11:6多于对手,内线的火力虽然稍微弱点儿,但20:34也差强人意。可以说,立陶宛是个内外线最均衡、最有实力争夺这次金牌的球队。
相比之下,“梦六队”的败因看来已经不是组队时间长短的问题了,而是他们的准头,他们的态度。他们也知道自己需要有远投有三分,光靠往里面死打是死路一条,并且一场一场在加强、尝试,而且对立陶宛这场是他们4场小组赛以来命中率最高的一场--21投8中,其中杰弗森就占了3个,但还是三分不如人,好好练去吧。
至于态度,这有点属于他们的天性了,美国人爱表现,前一场表演了很多空中接力扣篮、空中转体投篮、闪电传切上篮等精彩绝伦的绝活,对立陶宛时又老想搞几个这样的“花活”,结果弄巧成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