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从此我们不要再用“梦六队”称呼这支美国篮球队,“梦幻马戏团”的名称似乎更适合。
一支篮球队必须有核心组织后卫,能组织全队攻防并不断为队友传球的人,美国队有两个名义上的组织后卫,却是NBA球风最独的两个后卫;一支篮球队必须有射术精准的投手,美国队有一大堆小前锋,两场比赛下来投篮命中率不过40%。他们和一支篮球队唯一接近的地方,就是还算有个中锋,尽管邓肯在马刺打的也不是中锋,但邓肯还是十分勤勉地在内线卖力,两场比赛都拿下两双,但他的失误也是全队最多的,因为队友传给他的球,一半都在他的腰部高度。中锋时时弯腰接球,还来不及转身,就已被夹击的壮汉们伸手拍落。
实际上根本没有人给邓肯传球,对手联防布阵时,他的队友根本不知道如何跑位策应。两场比赛,美国队唯一有效的进攻方式,便是防守成功后的快速反击,但快速反击哪会轮到中锋得分?邓肯能连得两双,靠的都是自己在内线卖苦力。他肯定非常想念圣安东尼奥。
这支球队还是充满观赏性的,就像一个花活动物层出不穷的大马戏团:布泽尔扣篮后能发出狮吼虎啸;艾弗森钻地突破,如同猎豹钻圈;詹姆斯空中飞扣,犹似鹰击长空;马里昂腾空而起的补篮,也像是空中飞人。但他们缺乏的是真正的篮球技术。
希腊人能让观众欣赏到质朴的篮球技术:传球和投球。他们不能飞不能跳,可能把这项运动最基本的技术显露出来。他们阵型组织严密,组织后卫帕帕鲁卡斯不会投篮,也用不着投篮,因为他只要在合理的跑动中将球分给福特西斯就行了,因为福特西斯是一个天生的投手。福特西斯在NBA混不下去,可他打“马戏团”没问题。
这就是美国男篮的悲剧。他们仍然想要像“梦之队”那样横扫千军,但他们只看到了“梦之队”极尽绚烂华丽的表面,却不知道“大鸟”每天至少要练习投篮300次,“邮差”要在后院背着降落伞跑步练体能。这些年轻人身体素质超凡入圣,然而他们的篮球基本技术,较希腊人未必高出一筹。
急躁忙乱的心态,更使他们无法执行拉里·布朗设计的任何战术。赛后NBC记者询问马布里:“是否这场胜利感觉都不像是一场胜利?”马布里当场大怒,臭骂美国媒体的苛刻,难道他不知道现在所有的篮球队都以击溃美国队为乐?12年前,他们的感受只是以和“梦之队”交手为荣!
最不幸的是拉里·布朗。40年前他和杰里·韦斯特带领美国队在东京奥运会上夺冠,他和“关键先生”都是大学生,美国队也是支业余队。身材矮小的布朗当年速度和艾弗森一样惊人,可他是全队进攻的组织枢纽。40年后,终生追求“按照正确方式打球”的他,却成为了这个篮球马戏团团长,还得承担“梦系列队”彻底破败的罪名,个中苦楚难以言喻。他追求的篮球价值,在这支NBA用来行走江湖招徕顾客的篮球队里根本找不到,更有甚者,除了邓肯,另外11名球员在球场上表现出来的,和布朗强调的团队意识和集体配合完全相悖。
当商业成为体育的主题时,奥林匹克也变得庸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