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民周刊杨江
雅典奥运开赛之际,MBL风波让人们又一次对职业化提出质疑。
2003年11月7日,一则关于棒球的消息震惊了国际:美国棒球队当晚在巴拿马举行的雅典奥运会美洲区预选赛八强赛中阴沟翻船,以1比2负于弱旅墨西哥队,从而无缘雅典奥运。
一片声讨声中,全美棒球协会凭借自己高度的职业化依然我行我素:“MBL(全美棒球大联盟)绝不会为奥运会让路。”他们活得自然潇洒,然而对于棒球运动的发展来说,却绝不是件好事,因为棒球已经被国际奥委会列为取消奥运资格项目的考察对象之一。
回想公元前776年的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从第15届开始,选手一律裸体出场,意在以人体的优雅、力量和勇气。那种完全个人化的竞技带来了无穷的魅力,于是顾拜旦在复兴奥运之时,明确提出了“业余原则”。
时至今日,非职业化的原则已被彻底践踏。福兮?祸兮?
业余精神深陷泥潭?
谁还记得非职业的奥运会?
事实清楚表明,现今除了拳击等极少数项目外,几乎所有的奥运会项目都对职业选手和业余选手一视同仁。北京体育大学奥林匹克研究中心副教授易剑东认为,由于职业选手可以进军绝大多数的奥运项目,除了网球、足球等个别项目外,奥运会上的成绩可以代表世界最高水平。
但是,在最早的《奥林匹克宪章》上赫然写着这样的条文:奥运会是个人之间的竞争,不接受职业选手参与,只授予优胜者荣誉奖,不得以任何形式发给运动员金钱或其他物质奖励。
曾几何时,“非职业化”还是大家恪守的信条。据易剑东说,当时对职业运动员的界定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体力劳动者、专门从事体育运动并收取报酬。“职业”和“业余”的难以界定带来了不少冤假错案。美国选手索普曾被冠以“世界上最了不起的运动员”的荣誉,却在一年之后被追回金牌,天上人间的落差使他在弥留之际发出了“还我金牌”的呻吟,至今依然让人揪心。
理想终归是理想。顾拜旦等人的美好愿望经不起残酷现实的冲撞。
非职业化的禁条下,“球王”贝利,“金满贯”格拉夫、“飞人”乔丹都无缘奥运;
非职业化的禁条下,世界杯足球赛、NBA篮球赛的异常火爆使得奥运会的同类比赛相形见绌;
国际奥委会不得不低下高贵的头颅,撤下“非职业化”这把曾经熠熠生辉的宝剑,在1981年对《奥林匹克宪章》作出修改,取消了对职业选手的限制内容。
“非职业化原则的制定有时代的局限性”,易剑东说。
时代变了,规则也当随之而变。1988年,网球职业选手全面进军汉城奥运;1992年,美国篮球“梦之队”出神入化的表演倾倒了整个巴塞罗那;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职业自行车运动员首次现身赛车场;从1984年到1996年,国际奥委会通过不断努力,终于从国际足联那里得到一些“恩惠”,允许奥运会每队可以派23岁以下职业球员参加,同时还可有3名23岁以上的球员加盟。2000年悉尼奥运会,世界游泳也表现出明显的职业化倾向,到了本届雅典奥运会,绝大多数项目都已经与职业比赛对接。
于是,人们欢呼雀跃,卡尔·刘易斯回来了,埃德勃格回来了,乔丹回来了,奥运会似乎已从泥潭中挣扎而出。只是不知道,奥林匹克的业余精神是否从此深陷泥潭,永无可见天日的一天。
职业化的理由
尽管人们对奥运会的职业化有着众多的非议,但在1964年东京奥运会上取得游泳金牌的唐·绍兰德尔还是说出了这样惊人的话:“如果国际奥委会坚持其业余原则,那么今后能有资格参加奥运会的恐怕只剩下2到3名运动员。”
正如易剑东坚持的那样:“职业化是竞技体育自身发展的必然规律。”
他说,体育起源于劳动,人们通过捕获野兽等原始劳动获得身体上的放松和精神上的愉悦,并逐渐意识到体育已成为一种需要,而竞技体育的力量性、对抗性又使人们不断向更高的目标迈进,这在奥林匹克的格言“更快、更高、更强”里得到了充分体现,最终竞技体育会走向职业化。